据全国性病控制中心统计 , 19 9 3年全国梅毒发病率为 0. 18/10万人 , 19 9 9年为 8. 04/10万人 ,是 1 9 9 3年的 40倍 ,其中绝大部分为早期梅毒患者 ,还有不少先天梅毒。据专家估计 ,实际病人数为报告的 6~ 10倍。因此 ,如何防治先天梅毒 ,已成为当前的一个重要课题。
梅毒对妊娠的影响
患梅毒的孕妇由于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经脐静脉进入胎儿体内 ,从而引起胎儿宫内感染。另一方面胎盘被螺旋体侵入后 ,其小动脉发生内膜炎 ,管腔变狭小 ,甚至出现梗塞 ,引起胎儿营养障碍 ,最终造成流产 (妊娠 4月后 )、早产、死胎或分娩先天梅毒儿。
妊娠 16周前 ,胎儿营养由绒毛膜供给 ,绒毛膜有两层细胞 ,即合体细胞及细胞滋养细胞 ,螺旋体不易穿过细胞滋养细胞层 ,所以妊娠 16周前胎儿较少受感染。妊娠 16周后细胞滋养细胞逐渐萎缩 ,此时胎儿营养供给由胎盘代替 ,螺旋体则可顺利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。国外资料显示 ,早期流产 (9~ 10周 )的胎盘内也查到过螺旋体 ,说明细胞滋养细胞的保护力不是绝对的。另有资料显示 ,妊娠 7周时梅毒螺旋体即可通过绒毛 ,由于胎儿免疫系统尚未成熟 ,所以对感染不发生反应。妊娠对梅毒的影响
妊娠妇女感染梅毒后 ,病情较轻 ,发生晚期梅毒的机会较未生育的梅毒妇女少 ,妊娠后梅毒血清反应滴度可较妊娠前下降 ,复发机会也较少 ,可能与雌激素的影响有关。
妊娠、梅毒与治疗的关系
国外资料显示 ,未经治疗的梅毒妊娠妇女 ,胎儿死产率为 66. 2%,如接受不规则治疗 ,死产率为 6%。另有资料显示 ,未经治疗的梅毒妊娠妇女 ,胎儿活产率为 54. 1%(其中 64. 5%为先天梅毒儿 ),经过治疗 ,依治疗量是否充足 ,正常儿娩出率为 73%~ 100%。
妊娠前治疗 (未行血清学随访 )、妊娠后未治者的正常儿娩出率为 61. 6%,先天梅毒儿娩出率为 1 1 . 5%;妊娠前未治、妊娠后治疗者的正常儿娩出率为 74. 3%,先天梅毒儿娩出率为 2. 7%。妊娠 5月前治疗者的正常儿娩出率为 9 1. 2%,先天梅毒儿娩出率为 8. 7%;妊娠 5月后治疗者的正常儿娩出率为 77. 7%,先天梅毒儿娩出率为 22. 2%。
以上资料表明 ,无论妊娠前是否治疗 ,妊娠后应再进行充足治疗 ,且治疗愈早 ,效果愈好。
妊娠梅毒的治疗
根据美国CDC“STD治疗指南” ,结合我国情况制定的“梅毒诊断标准及治疗方案” ,妊娠梅毒的治疗方案如下 :
1.普鲁卡因青霉素G 80万u/日 ,肌注 ,早期梅毒患者连续治疗 15日 ,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患者连续治疗 20日。妊娠初 3月内及末 3月各一疗程。前者主要治疗母体 ,后者除治疗母体外 ,使胎儿在宫内得到治疗。
2.青霉素过敏者 ,红霉素 500mg , 4次 /日 ,早期梅毒患者连服 15日 ,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患者连服 30日。妊娠 3月内及末 3月各一疗程。红霉素能否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 ,尚无确切证据 ,故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。3 .妊娠梅毒发生吉海反应可导致流产、早产或胎儿窘迫 ,为避免吉海反应发生 ,应避免用苄星青霉素治疗。
如何预防先天梅毒
加强婚前医学检查 ,梅毒未治愈前应暂缓结婚。产前检查应作快速血清反应素试验 (RPR)筛查试验 ,同时作梅毒螺旋体血凝试验 (TPHA)或荧光螺旋体抗体血清试验 (FTA -ABS)确诊试验。
如确诊为梅毒 ,应在妊娠 3月前积极治疗 ,并定期观察RPR滴度变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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