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用公用口服避孕药之前应做什么准备工作?
凡是需长期服用口服避孕药者,最好到医院妇科门诊检查,包括作全身检查,如心、肺、肝、脾、乳房、血压等;妇科检查,如子宫及附件;实验室检查:除血、尿常规外,还须查肝、肾功能、血糖、血脂等。有条件时还要做宫颈防癌涂片及妇科B超检查等。
医生综合病史、体检及化验等结果,决定能否服用避孕药,服哪一种药并详细交代服药的方法,注意事项及可能产生的副作用等。
服用避孕药期间如出现异常情况,应到医院咨询。
服药1年以上还需到医院重复检查。
长效与短效避孕药为何不宜混用?
口服避孕药有长效、短效和探亲药三种类型。一般为单一服用,如果担心避孕失败,而将长效和短效避孕药混用,或将长效避孕药当作短效孕药服用,将会造成严重后果。因为长效避孕药一般每月只用一片,而短效避孕药则从月经第5天开始,每天服一片,连服22天。如果长效避孕药与短效避孕药与短效避孕药同服,或长效避孕药当短效药服用,其药量增加,结果造成肝功能损害,出现黄疸,常常需要1年多的治疗才能恢复健康。因此,长效与短效避孕药不宜混用,应单一服用为宜
哪些妇女不宜服用口服避孕药 ?
口服避孕药品种繁多,常用的是雌激素与孕激素的复合制剂。这些药物的主要作用是抑制排卵,或改变宫颈粘稠度,或影响子宫内膜正常发育及孕卵运行速度,以达到避孕的目的。这些药物避孕效果好,副作用轻,但对某些病人来说长期服用可能出现较严重的副反应,或加重病情。以下10类情况的妇女应禁用或慎用口服避孕药。
1.心、肝、胆及肾脏病病人;
2.高血压、高胆固醇血症病人;
3.癫痫、精神病病人;
4.怀疑乳腺、生殖器官、肝脾有癌症者;
5.糖尿病病人,或有糖尿病家族史者;
6.有不规则阴道出血,或考核后不满1个月者;
7.腿及脑部有血管阻塞者、偏头痛或血管病头痛者;
8.怀疑已受孕,或以前怀孕时患过黄疸病者;
9.生育后小孩不满1周岁的妇女;
10.下肢短缺或肢体有严重伤残者。
另外,年龄大于35岁以及吸烟、饮酒的女性,也应慎用口服避孕药。
哪些患病妇女不宜服避孕药?
一、心血管疾病患者即患有高血压、冠心病、脑血管病或静脉血栓病等心血管系统疾病的妇女,不宜服避孕药。
二、肿瘤患者不宜服避孕药。
患有子宫肌瘤的妇女在服用含有雌激素的避孕药后,可使肌瘤增大。
在葡萄胎清除以后,或恶性滋养叶细胞肿瘤治疗后随访期间,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测定未达到5个国际单位/升以下者。
三、糖尿病患者不宜服避孕药。
四、有肝、胆、肾疾病的妇女不宜服避孕药。
此外,已放置宫内节育器者不宜使用口服避孕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