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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型肝炎患者盲目抗病毒无效

2010-5-7 来源:广州仁爱医院 [我要评论]  [我要预约]

病毒性肝炎是一个世界性难题,而中国还是乙肝高发国之一。病毒性肝炎在我国危害极大,在我国各类传染病中发病率最高,我国乙肝病毒感染者逾1.2亿,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0%,乙型肝炎患者近3000万,每年有近30万人死于肝炎或肝癌。

  让我们来看一组令人心悸的数据:

  全世界约20亿人口感染过乙肝病毒(HBV),其中3.6亿为慢性HBV感染者;

  全球52亿人口中有3/4生活在乙肝流行区;

  亚洲慢性HBV感染率超过8%,中国感染率在10%以上;

  HBV感染的发病率和相关肝硬化、肝癌的病死率较高,每年超过100万人口死于乙肝感染。

  抗乙肝病毒治疗应抓住时机

  在这组数据背后,是无数个生命忍受病痛,以及家属们失去亲人的痛苦。

  由于慢性乙肝的特点是病毒持续复制引起的进展性病理过程,其危害性也正在于进展性的特点。根据乙肝感染的自然史,部分未能清除病毒而转化为慢性携带者的患者中,部分将表现为肝炎活动,经过约20~30年可进展至肝硬化,肝硬化患者中部分可以表现为代偿性肝硬化,最终发生肝功能衰竭。研究还证实,肝细胞性肝癌是慢性肝炎的远期结果,因此阻止肝炎病程的进展至关重要。如何阻止其进展?重点是抓住抗病毒的时机,见机行事。

  误区:盲目抗病毒无效

  干扰素、拉米夫定、阿德福韦酯、恩替卡韦、利巴韦林等抗病毒药物应用于临床以来,一直都是人类征战乙肝、丙肝的有力武器,有效抑制了病人体内的肝炎病毒,减缓了肝硬化进程,降低了肝癌发生率,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。然而,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,有些肝炎病人使用抗病毒药后,并没有出现奇迹,有的还引发某些副作用,原因是没有做到有的放矢,正确掌握好用药战机。如有的人一经检查,发现乙肝病毒阳性,便认为抗病毒“宜早不宜迟”,急于注射α干扰素,或口服拉米夫定。

  实际上,HBV阳性患者体内病毒复制如不严重,例如HBsAg、抗-HBe、抗-HBc三项阳性(俗称“小三阳”);HBsAg、抗-HBc二项阳性,也叫“小二阳”,或者单项抗-HBc阳性,病毒复制并不大,这时使用抗病毒药物无异于隔靴搔痒,根本无法起效。抗病毒药的作用是抑制病毒复制,没有病毒复制,用再多抗病毒药也无济于事。

  部分HBV阳性患者,尽管体内有大量的乙肝病毒复制,但体内细胞毒性T细胞、NK细胞、NKT细胞等免疫效应细胞,却对肝细胞内的乙肝病毒采取“和平共处”的态度,相安无事。此时运用再多抗病毒药也毫无作用。因为体内的免疫大军根本不配合消灭乙肝病毒。

  有些患者则治病心切,过早应用抗病毒药,结果事与愿违,不是诱导病毒对药物产生抵抗,就是促使病毒发生变异,给进一步治疗带来困难。究竟什么时机才是抗病毒的好时机,如何正确选用抗病毒药物呢?

  指标:转氨酶活性高低

  对无症状HBV携带者,无论是“大三阳”、“小三阳”,还是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(HBVDNA)阴性、阳性或定量多高,只要肝功能正常,均不必盲目给予抗病毒药物。如果无症状HBV携带者出现了肝区隐痛、食欲下降、乏力不适等症状,而检查转氨酶(ALT)不高,也不能急于给予抗病毒药。当患者血液中HBVDNA呈阳性,肝功能检查提示谷丙转氨酶超过正常值上限的2.5倍以上,就应争分夺秒,及时用抗病毒药。因为此时细胞毒性T细胞、NK细胞等免疫大军开始向病毒发起攻击,抗病毒药又同时上阵,双管齐下,必将打一个清除乙肝病毒的漂亮仗。

  对轻度慢性乙肝病人,ALT不超过正常上限2.5倍,活性一般不会过高;进行肝穿刺病理学检查只有轻微炎症,炎症活动度1级以下,纤维化程度0~1期,患者体内可能存在“免疫耐受”问题,若应用抗病毒药,由于应答率很低,效果也不理想。

  选择:合适的才是有效的

  持续高水平的乙肝病毒复制,是发展成为肝硬化或肝癌的高危因素,而有效的抗病毒治疗可减少肝硬化和肝癌的发生率。选用抗病毒药物,应根据病人的年龄、病情轻重、是否合并有肝硬化、病毒载量有无变异、是否应用过抗病毒治疗、是否合并其他疾病等情况来综合判断。一般来讲,首选核苷类抗病毒药物,如拉米夫定、阿德福韦酯、恩替卡韦、替比夫定,用药至少需要1年以上,以减少疾病反弹的机会。

  重型肝炎患者服用拉米夫定,可有效抑制病毒复制,降低血清及肝组织内的病毒载量,并改善肝组织的炎症坏死程度。大部分患者对其耐受性较好,其主要缺点是容易导致耐药。

  阿德福韦酯能抑制病毒复制,有效降低病毒载量,特别是对于拉米夫定耐药的患者仍然有效。因此可用于拉米夫定治疗后发生病毒变异的病例,也可以用于中、重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。其常用剂量是安全的,但应用大剂量可能出现肾毒性。

  恩替卡韦是HBVDNA聚合酶的有效抑制剂,可抑制病毒复制的启动和延长步骤,发挥作用较快,作用更强,对拉米夫定耐药的病毒株也有明显的抗病毒作用。对e抗原阳性、无肝硬化失代偿、年轻、病毒载量低的患者,可使用干扰素进行治疗,疗程至少6个月。如果患者病毒载量偏高、有干扰素的禁忌症、用干扰素治疗无效或肌注后出现高烧不能耐受者,可选用拉米夫定或阿德福韦酯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对于急性乙肝伴有骨髓抑制或糖尿病的病人,不宜给予抗病毒治疗;重型肝炎病人,不能用干扰素治疗,以免加重肝细胞坏死。

  急性丙肝(HCV)感染的慢性化发生率高达50%~85%,进展为肝癌的平均时间约20年,较HBV感染后发展为肝癌的平均时间短。因此,一旦确诊为急性丙肝,应及时给予抗病毒药物治疗,在医生指导下应用长效干扰素和利巴韦林,足量、足疗程给药,不能轻易停药,以避免造成病情波动和反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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